慈溪在职教师,暑假这个事情千万不要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决刹住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减轻中小学生暑期课业负担,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暑期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集中整治。
集中整治如何开展?有哪些具体要求?一起来了解↓↓
2019年8月1日—8月31日
(一)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
(二)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有偿补课。
(一)市地自查。按照教师管理权限和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权限,各地教育局要组织开展自查。对接到的举报线索要迅速调查核实;同时全面排查社会培训机构是否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
(二)设区市范围内交叉检查。设区市教育局要结合所辖县(市、区)实际,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所属县(市、区)开展“飞行”交叉检查。设区市教育局接到的举报线索,可直接组织力量调查核实,也可指定相关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力量跨地区调查核实。
(三)省教育厅组织调查核实。省教育厅接到的举报线索,将书面转相关市地教育局调查核实。同时视情况组织人员调查核实或指定其他设区市教育局跨地区进行调查核实。
(一)工作部署。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特别是要组织熟悉业务的人员参加整治,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各地必须全力配合上级教育部门调查核实和交叉检查,为调查核实和交叉检查工作人员提供帮助支持。
(二)从快处理。对于查实的违规教师和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培训机构,要固定证据并从快处理。交叉检查中查实的案例,按管理权限移交相关教育局处理。对于被处理的违规教师,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体现组织关怀。
(三)严肃纪律。对在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到位,查实的案例处理不及时,故意不配合、不支持、拖延时间以及“通风报信”等违反纪律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教育局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考核。省教育厅对查实案例比(省教育厅组织查实案例数量/市地查实的案例数量)较高的设区市,将扣减2019年度业绩考核相关指标分数,严重的追究相关教育局负责人的责任。
来源:教育之江